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 其他文件> 正文

优化人防行政审批 转变管理职能

发布时间:2020-01-02 09:41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人防行政审批效率,根据《河南省人防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豫防办〔2019〕54号)和《三门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工改办〔2019〕6号)文件要求,我办制定《三门峡市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试行)》和《三门峡市人防系统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人防行政审批,转变管理职能,深入推进人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放管服”改革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