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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三门峡市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9-02-22 08:58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三门峡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2月21日向三门峡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组长谢玉安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刘南昌作表态发言,市长安伟主持反馈会,督察组副组长何白鸥和督察组有关人员,三门峡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三门峡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全市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市七次党代会明确了“富裕文明、生态宜居”美丽三门峡建设目标,着力打造“绿色廊道环绕、黄河碧波荡漾、天鹅自由栖息的生态绿城”,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成为全市干部群众的共同认识和价值取向。出台了《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成立了高规格的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对打好攻坚战进行全面部署。

  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制定了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2017年“1+7”、2018年“1+8”总体方案,水污染防治攻坚战“1+2+6”总体方案,土壤污染防治攻坚“1+5+10”总体方案,《三门峡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目标和任务,持续推进重点工作。截至2018年10月22日,三门峡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75天,全省排名并列第三。2018年7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类别符合Ⅱ类断面有3个、Ⅲ类2个、Ⅳ类2个。

  三门峡市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11月23日,督察组交办的472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106家;立案处罚36家,罚款30.11万元;约谈5人,问责34人。

  督察指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市县乡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自觉性还不够,结构性、区域性污染问题突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不到位,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不到位,矿山治理工作进度慢,控煤工作进度不快,部分群众关注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环境污染严重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全市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一些党员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盲目乐观或畏难情绪;对如何调结构、如何化解过剩产能缺乏深入研究和积极作为;有些工作不实、作风浮漂,存在工作棚架、标准低等问题。

  生态环保工作还存在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现象,一些职能部门视生态环保工作为影响主业的“分外事”,缺乏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意识,齐抓共管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有的领导和部门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底数不清,紧盯问题抓落实不够;“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个别地方和行业还一定程度存在。

  二是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存在短板。黄河南岸矿区无序开采问题尚有2600亩未整治到位。黄河湿地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融利实业公司、瑞亚公司等3家养殖场已拆除的大量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控煤工作进度不快。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2号)要求削减电力行业低效产能工作进度迟缓;乡镇、农村和产业集聚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三是结构性布局性污染问题突出。产业结构方面:全市第二产业占比过高,资源型产业占比过重,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问题突出,工业结构转型升级任务艰巨。

  能源结构方面:全市煤炭消费量逐年上升,污染排放量大;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较小,能源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突出。

  运输结构方面:310国道、209国道穿市而过,日通行量达到8万辆,其中70%以上是大型货车,三门峡市自身还保有非道路移动机械2.6万辆、重型柴油车6000辆,尾气排放量大、污染重。

  工业布局方面: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陕州刚玉经济园区、一大批重污染企业均位于主城区周边。全市有统调机组3家9台共3880兆瓦,地方燃煤发电机组(自备电厂)7家21台共700兆瓦;其中,包括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大型火电企业共12台机组分布在市区周边10公里范围内,装机容量高达3265兆瓦,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四是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不到位。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多家企业物料堆场扬尘管控未达到标准,陇海铁路沿线多处煤炭堆场未整改到位。城市背街小巷保洁不到位,国省道市县区段保洁不彻底,国省道城区外段基本未开展保洁。310国道改线施工工地未按要求湿法作业,扬尘严重;蒙华铁路施工现场黄土裸露,沿线弃土堆积如山。抽查的灵宝市5家建筑工地现场均不符合规范要求。义马市未按要求对1万平方米及以上工地安装视频监控。

  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建设不规范,个别生产中心和配送网点设置不科学,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力度不够。全市洁净型煤生产能力41万吨,但2018年1至9月份销售量仅为8.5万吨。

  三门峡市华明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处理与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卢氏县杜关镇杜荆河综合治理项目等部分重点工程建设进展缓慢。

  五是部分领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危险废物处置进度慢、欠账多,灵宝市黄金冶炼企业工业尾渣存在污染隐患。义马市环保电力承担河南省振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固废处置工作,2017年、2018年均未完成处置任务。

  全市在采矿山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不理想,非法盗采情况还比较严重,存在打击力度小、查实后追责处理力度不够等问题,无法形成震慑。

  污水处理问题较多,城镇污水收水能力不足、管网雨污不分、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不彻底,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超标;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灵宝市、渑池县、湖滨区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未启动。

  生活垃圾处理场问题也不少,陈宋坡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没有按环评要求建设到位;义马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陕州区垃圾处理场、卢氏县五里川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不符合相关规范,渗滤液处理设施长期未正常运转。

  督察要求,三门峡市委、市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切实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加快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河流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和面源污染防治,保护好饮用水源,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开展“三门峡市矿山开采生态环境恢复专项整治”“灵宝市黄河湿地生态环境恢复专项整治”“渑池县硅砂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环委办,在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省环委办。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处理。

  刘南昌在表态发言时表示,省委省政府第八环保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工作情况,肯定了我市取得的成绩,严肃指出了我们的不足,提出了工作要求,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要坚持“变警觉为自觉”,以高度的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和守住“两条底线”的重大举措,切实把反馈意见整改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和改善环境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努力实现三门峡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步提升。二要坚持“变震动为行动”,以从严的态度全面高质量抓好问题整改。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严格实行整改“公开制”,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实行整改“追究制”,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三要坚持“变压力为动力”,以强有力的举措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狠抓关键环节,着眼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工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绿色”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