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
8月9日,市长安伟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专题工作会议精神、《三门峡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等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筑牢安全生产的责任屏障。要突出重点,认真对照省攻坚行动要求,紧盯生产、度汛、消防、城市等重点领域,严格监管执法,用铁的手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确保攻坚行动不走形式、落到实处。要迅速补齐短板,完善机构,招聘专业人才,充实工作力量。要加强统筹,相关部门人员统一集中办公,建立月例会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四张清单”制度。要提升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推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化;全面加快“三化”改造,实现在线监控预警,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工作,以“三散”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摸清底子,瞄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治理工作,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效果回应群众期盼。
会议指出,《规划》是今后较长时期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纲领性文件,对我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因地制宜,突出优势,彰显特色,以“大生态、大旅游、大果园”为指导思想,以全域景区化、特色化为目标,高质量、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19年市住建局承担民生实事重点工程有关问题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三门峡市财政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