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387.7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增速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在全省各省辖市中居第4位。其中,8月当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4.7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6%。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同步较快增长。前8个月,我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累计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7.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5%。其中,批发业实现零售额8.0亿元,增长20.1%;零售业实现零售额54亿元,增长14.3%;住宿业实现零售额1.56亿元,增长18.3%;餐饮业实现零售额4.36亿元,增长22.8%。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各类实体店实现了同步较快发展。
居民通过公共网络订餐的热情较高。前8个月,我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销售额23.0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9%;限额以上住宿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客房收入698.4万元,同比下降2.3%;限额以上餐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餐费收入18.7万元,同比增长12.0%。餐饮业的网上销售较快增长,人们通过网上订餐体验便利服务的热情依然较高。
增长引挚仍为占比较大的五大类商品。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27类商品的销售情况看,前8个月,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中西药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粮油食品类五大类商品占全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的比重超过80%,增幅达到14.2%。其中,中西药品类增长21.0%,粮油食品类增长17.0%,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6.5%,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6.0%,汽车类增长9.8%。这五大类商品零售额整体增长速度高出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3.3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长11.6个百分点。
各县(市、区)消费品市场均衡发展。前8个月,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陕州区、义马市、经济开发区和卢氏县分别增长11.8%、11.5%、11.2%、11.2%和11.1%,湖滨区、渑池县、灵宝市分别增长10.8%、10.8%和10.5%。 (李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