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人防主体未验收,是否可进行防护设备及防化设备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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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任先生 |
时间: | 2020-11-15 20:37 |
内容: | 人防主体未进行验收时,防护设备及防化设备安装是否可以进场施工,所有管件桥架安装均甩出穿墙预埋及人防口部范围,不进行安装,墙体及顶板不进行装修粉刷的情况下,是否可先安装防化及防护设备,再申请主体验收 |
回复单位: | 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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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中关于结构工程、孔口防护工程、防水工程三个分部工程的验收规定,在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验收之前,不得进行安装作业和装修作业的施工。 |
回复时间: | 2020-11-17 10:32 |